一名男婴在医院不幸逝世,其父母最终获得了88万元的赔偿。但在赔偿过程中,律师代为维权并从中收取了55万元的费用。家长们对此表示不满,认为这是诈骗行为。尽管广州律师协会已对此事展开调查一年,但至今仍未有明确结果。律师代理费收取是否合法,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
韦先生在经历了丧子之痛后,对医院的治疗过程提出了质疑。他的二儿子在仅6个月大时不幸夭折,尸检结果显示是因吸入异物导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。韦先生表示,他在2019年底带孩子前往佛山市南海区第七人民医院就诊,但由于元旦假期,孩子在等待治疗期间状况恶化,最终抢救无效死亡。
韦先生在投诉医院后不久,接到了一位自称律师的邓某的电话,邓某主动提出帮助维权,并表示在结果出来后再讨论律师费。韦先生随后与邓某签约,但并未明确律师费的具体数额。
案件最终处理完毕,韦先生获得了88.8万元的赔偿,但他发现律师邓某从中拿走了55万元。韦先生对此感到不满,认为自己被代理律师欺骗。邓某则辩称,案件最初并未收费,而是按照司法鉴定进行,本应获得次要责任赔偿,但通过努力,韦先生获得了主要责任赔偿。双方在案件处理接近完成时签订了正式协议,确定了55.5万元的律师费,但韦先生后来反悔。
广州市律协于2024年8月27日对此事立案处理,但至今尚未公布结果。韦先生的经历引发了对医疗纠纷和法律代理问题的关注。韦先生透露,在6月18日,他与一名律师会面,并签署了一份《咨询合同》,合同中乙方标明为“新诸葛(广州)科技咨询有限公司”。合同内容涉及韦先生将获得300个小时的法律咨询服务,而韦先生从医疗损害赔偿中获得的超过23万元的部分将作为支付给乙方的咨询费用。
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观察到,合同下方打印的日期为2022年6月,但具体日期未填写。
2023年3月1日,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应佛山市南海区某医调委的委托,对韦先生孩子的死亡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。
9月15日,鉴定机构发布的鉴定意见指出,南海第七医院在韦先生孩子接受治疗的过程中,未能充分重视病情,未履行急诊职责,导致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,这些过错行为与韦先生孩子死亡的结果有因果关系,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因素,过错参与度为16%至44%。
韦先生表示,律师告知他已获得赔偿,总额为79万元。然而,韦先生通过查看银行流水发现实际金额为88.8万元。
韦先生称,维权过程历时约两年,整个过程均由邓律师负责处理,且邓律师并未向他提及赔偿金额。2024年5月23日前后,邓某要求韦先生签署一份《承诺书》,该承诺书上未注明金额,邓某表示只需签字即可。
韦先生提供的《承诺书》照片显示,调解书编号和一次性补偿金额均为空白,只有韦先生的签字和指纹,且没有填写日期。代理人一栏填写的是“邓某”。
韦先生所拍摄的《承诺书》揭示,该调解书编号及一次性补偿金额均未填写。
在5月31日的早晨,邓某与韦先生会面。韦先生表示,邓某告诉他赔偿金已到账,并要求他携带个人证件一同前往银行。在银行,邓某转账了54万元,使得韦先生手中剩下25万元。邓某声称赔偿总额为79万元,多给了韦先生2万元。韦先生对此表示怀疑,并在现场打印了银行流水记录。
根据银行流水记录,5月23日,南海第七医院已将88.8万元的赔偿款转入韦先生的账户。随后,在5月27日和5月29日,韦先生的账户分别向邓某账户转出了两笔4.9万元。到了5月31日,韦先生的账户又向邓某账户转出了54万元。
图片展示了银行交易记录。
韦先生表示:“实际赔偿金额为88.8万元,我立刻意识到邓律师对我进行了欺诈。”
韦先生最终意识到,实际赔偿金为88.8万元。他解释说:“律师拿着银行卡,我自己无法使用,因此只能签署委托合同,支付对方律师费55.5万元。”邓某表示,根据医疗鉴定结果,医院最多可赔偿他30多万元,剩余的款项是他“凭借能力所得”。韦先生表示,他对此一无所知,也无力反驳,但总觉得这不合理。当天下午,邓某带他去律师事务所协商,提出退还8.3万元,并让他重新签署一份《委托合同》。邓某称,他的收费是合理的,最初他只希望得到20多万元,现在赔偿已经超过了他的预期。韦先生觉得这似乎有道理,于是签字同意。
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观察到,《委托合同》显示,乙方为广东泰逢律师事务所,韦先生一次性支付了55.5万元的律师费,支付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。
展示了新签署的《委托合同》。韦先生阐述,实际签署合同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傍晚,合同签署后,对方随即转入了8.3万元。
从银行交易记录来看,5月31日午后,邓某向韦先生转账了8.3万元。这表明,患儿家长韦先生实际收到的赔偿金总计为33.3万元,而律师邓某则获得了55.5万元。
揭露骗局
“调解过程中律师未让我出席
朋友告知风险代理最多收取18%”
进入6月中旬,韦先生向南海区某医调委寻求帮助,并获得了《调解协议书》,他对此进行了拍照保存。韦先生表示:“随后我联系了鉴定中心的人员,他们告诉我,鉴定时本应让我现场,但邓某称我无法前往。医调委的人也表示,调解时本想联系我,但邓律师并未提供我的联系方式。我现在怀疑,这一切都是邓某故意隐瞒。”
韦先生进一步透露,他在5月17日得知邓某已经在医调委与南海第七医院签订了《调解协议书》,赔偿金额为88.8万元。而5月23日前后,邓某让他签署《承诺书》,但《承诺书》中并未明确赔偿金额,“我认为他有意隐瞒了这一信息。”
韦先生回到家乡后,向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咨询,确认自己上当受骗了。朋友告诉他:“风险代理最多只能收取标的额的18%,正常委托律师不会花费如此巨款。”
维权投诉
广州律协受理一年未果
司法局表示将敦促律协尽快回应
7月份,韦先生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提交了投诉。
广州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8月27日出具了《纪律投诉案件立案告知书》,告知韦先生,他们已经审查了投诉,并决定对此案立案处理。
2024年8月27日,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布《纪律投诉案件立案告知书》。截至2025年7月,韦先生表示,他尚未收到广州市律协的任何回复。在此之前,韦先生曾向广州市司法局等单位提出投诉,但同样未得到回应。
2024年11月,广州市司法局发布的《律师执业证领证名单》显示,邓某在广州元恩律师事务所执业,执业年限为18年。广东元恩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证实了邓某的执业情况,但对于具体投诉细节表示不知情,并建议直接联系邓某本人。
7月16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与广东泰逢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,工作人员表示邓某已不在该所执业,对于投诉情况需要了解后才能回应。
广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将联系律师工作管理处,催促广州市律协尽快对立案处理情况进行回应。
邓某在7月16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他已不在广东泰逢律师事务所执业。韦先生将他投诉至律所、律协及司法局,但邓某表示,律协、司法局均认为韦先生无理,这对他没有影响。
邓某解释称,他们最初是主动联系韦先生的,因为韦先生的孩子出了问题,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了律师费。案件处理后,韦先生反悔,认为律师费过高。邓某强调,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案件,韦先生之前自己起诉未果,法院判决赔偿5万元。通过他们的努力,医院承担了主要赔偿责任。韦先生原本同意支付律师费,但后来反悔。
关于《委托协议》的签署时间,邓某未直接回答,但表示无论何时签署,都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。邓某否认了风险代理的说法,称双方商定了律师费数额,然后他成为韦先生的代理人。
对于韦先生的投诉,邓某表示,韦先生不愿意起诉,却想通过这种方式损害他的名誉,并未考虑到他们的劳动付出。
法律专家指出,邓某代理案件的形式符合风险代理的特征,但收费比例高达62.5%,远超合理范围。7月16日,一位知名律师透露,依据现有司法案例及司法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》,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可采用风险代理合同。然而,收费金额受到严格限制,最高不超过18%。尽管本案赔偿款为88.8万元,按照规定,最高收费应为16万元左右,但律师实际收费高达55.5万元,远超法定上限。
此外,代理类型存在矛盾。律师声称非风险代理,却实际采用“先服务后收费”模式,虽符合风险代理特征,却未遵守相关比例限制。合同方面也存在问题,最初签订的《咨询合同》乙方为科技咨询公司,该公司可能不具备律师执业资质却从事代理业务,涉嫌超范围经营;而后续的《委托合同》标注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,实际签订于2024年5月31日,存在日期造假嫌疑。
律师存在隐瞒关键信息的行为,向当事人告知赔偿79万元,实际为88.8万元,并让当事人签署空白《承诺书》,刻意隐瞒赔偿金额。若属实,则构成欺诈。同时,收费占比高达62.5%,远超合理范围。律师主动联系当事人并知晓其详细情况,可能涉及不正当承揽业务。整体收费过程既违反了相关规定,也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。